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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O(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对多年来的航空事件、事故分析研究的结果表明,英语口述能力缺乏,即航空工作人员(驾驶员、管制员)的英语口述能力不足是航空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求所有飞行员和管制员为从事国际航空业务,必须达到ICAO规定的语言等级4(Level4)以上 .


未通过ICAO 航空英语等级6级的人员必须定期重新考试(5级为每隔6年,4级为每隔3年).
总而言之,国际公约规定负责航空乘客的生命和安全的国际航空业的从业人员(驾驶员、管制员等)有义务保持一定等级的英语表达能力.韩国从20044月起,要求新获得执照的人员必须通过航空英语口述能力证明考试,获得一定等级以上的资格证.

根据ICAO公约,从200835日开始,从事国际航空运行的航空从业者(驾驶员、管制员)必须达到ICAO航空英语4级以上才可以从事国际民航运行业务.
必须这一要求的适用对象是飞机驾驶员、旋转翼驾驶员、航海师[NJJ1] 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情报员.非强制适用对象包括航空机械师,滑翔机驾驶员、飞船驾驶员.

维修人员、舱内乘务员(空中小姐、服务员)语法不通, 没找到相应的英文, 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舱内乘务员也是英语等级制度的这里所表达的意思是指英语等级制度对乘务员也是强制要求的.请再确认一下.己纳入ICAO的议事日程,根据ICAO引进决议的情况,预计在国内也将在修正法律后适用.

 

根据英语能力的再评价规定,6级永久认证、5级每6年再评价、4级每3年再评价、3级以下是国际运航禁止对象.英语能力要求事项是,以一般语言ICAO英语能力评价考试4级以上,而通信语言如下.


1. 嗓音(电话、步话机)和在面对面状态下可以有效地进行通信.
2. 共同的、具体的、与业务有关的主题,应清楚、明确地进行通信.
3. 为了解决、确认一般或业务相关状况下的理解错误,应使用正确的通信方法.
4.
在日常情况或不熟悉的对话中发生的事件复杂或要求不可预测的转换时,应能相对容易地成功处理.
5. 应会使用步话机使用者理解的通用语或语调。共同的、具体的、与业务有关的主题,应清楚、明确地进行通信.

G-TELP Group是从2004韩国交通安全工团的航空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施行的英语口述能力考试(G-TELP Speaking for Aviation).G-TELP Group的“航空英语口述能力证明考试”己在很多国际会议上介绍、发表,现己被ICAO以标准等级样品采纳并普及于全世界.

“航空英语口述能力证明考试(EPTA :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 for Aviation)”是在对航空英语口述能力证明考试多年研究和施行经验的基础上,为评价、教育负责乘客安全及生命的航空从业人员的沟通能力而开发的 .